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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纳中国畜牧业协会羊业分会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单位会费的通知

原发表日期:2007-11-08来源:中国畜牧业协会羊业分会

原发表日期:2007-11-08

来源:中国畜牧业协会羊业分会

各副会长单位: 中国畜牧业协会羊业分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于2007年9月22日在苏州市召开,会议期间,分会秘书处对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以来四年的工作做了全面总结,并提出了第二届理事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会议选举产生了分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副会长、会长和秘书长。经过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贵单位当选为中国畜牧业协会羊业分会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单位,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依据协会《章程》的规定和约定,现就交纳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单位会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根据中国畜牧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第二届理事会(自2007年9月至2012年9月)副会长单位会费为每年1万元,一届5年,共计5万元,一次交清。 根据中国畜牧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凡在协会总会或分会任职的分会副会长单位,按任职会费最高额度只交纳一次,不重复交费。(但任职会费额度如有差额,应按最高会费额度补齐差额) 会费按单位交纳,理事会有超过一名以上成员的,按任职会费最高额度只交纳一次,不重复交费。 二、交纳时间: 请贵单位于2007年11月10日之前,一次交清本届会费,以便于统一制作并颁发牌匾、证书,统一对外宣传。 三、交纳方式: 1、银行汇款: 户 名:中国畜牧业协会 开户行:农行北京朝阳路北支行 账 号:040101040007856 2、邮局汇款: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6号时间国际大厦A座9层 邮 编:100028 收款单位:中国畜牧业协会 四、联系方式: 电 话:010-58677700 传 真:010-58677809 联系人:余曼莎 E-mail:sheep@caa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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